紅網長沙11月14日訊(記者 郭志強)11月14日,湘郵科技對外公告稱,公司原子公司湖南湘郵置業有限公司(簡稱“原湘郵置業”)將常德天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天德公司”)和陳雲華告上了法庭,涉及金額1575萬元。
  2009年4月17日,公司董事會就已經批准將原湘郵置業100%的股份轉讓給湖南宏華投資有限公司和自然人黃新華。對於此次訴訟來說,原湘郵置業已不是作為湘郵科技子公司,但涉及的收益和風險仍由湘郵科技來承擔。
  其實這其中的糾紛也頗為曲折。2004年12月21日,原告原湘郵置業與被告天德公司簽訂《合作開發協議》,約定由原湘郵置業負責提供常德“湘郵·紫金華庭”項目合作開發土地,被告天德公司負責項目所有出資、開發、建設、經營,並承擔全部經營風險。
  2006年4月12日,雙方又簽訂《補充協議》,約定天德公司負責承擔該項目各種費用,以及項目以原湘郵置業名義對外簽訂合同而使原湘郵置業被相對人提起仲裁或訴訟,發生的所有給付義務全部由天德公司承擔,原湘郵置業先行承擔的,天德公司應全額補償給原告,並賠償原湘郵置業所有的損失。
  協議簽訂後,項目以原湘郵置業名義對外開發,在項目竣工驗收並對外全部銷售後,被告天德公司法定代表人陳雲華於2009年年底突然離開常德,不知所蹤。
  湘郵科技表示:“被告陳雲華的行為導致該項目施工單位和一些民間借貸的債主以及項目所在地的規劃局等,均向原告原湘郵置業提請仲裁和起訴至法院。”
  據原湘郵置業統計,原湘郵置業目前已為該項目支付費用達8675318元。
  原湘郵置業認為,“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以上原告為項目支付的所有費用和還會承擔支付的費用,都應當由兩被告連帶承擔,原告已付費用應當由兩被告立即償還原告。”
  其實早在2014年10月13日,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湖南廣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郵置業有限公司、天德公司法人陳雲華就常德紫金華庭項目6號棟和中心廣場地下室及室外清污排水系統訴訟案件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和解後,陳雲華代湘郵置業償還全部工程欠款,廣宇建設(地下室、6號樓項目工程)與原湘郵置業再無任何經濟糾葛,湘郵科技也將接觸連帶責任損失。
  但這次和解沒有落到實處,雙方最終還是以訴訟形式作為解決手段。
  湘郵科技表示:“本案件屬原告股權轉讓後延續下來債權追討事項。目前,案件審理程序尚未開始,訴訟結果存在不確定性,公司亦無法準確判斷本次公告的訴訟事項對本期利潤或後期利潤的影響。”  (原標題:湘郵科技子公司惹官司 索賠超1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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